本文依据:浙宣〔2020〕26号 第十二条
适合:浙江申报高级政工师、想提前规划业绩的人员

浙江高级政工师的业绩要求,设计得很特别——基本业绩5项全做 + 突出业绩7项选3项。这种"必做+选做"的结构,给了申报人灵活性,但也要看准自己能凑够哪3项。

今天按26号文第十二条,把业绩要求逐条拆解。

先搞清楚:业绩分两块

按文件第十二条,业绩成果分两块:

第一块:基本工作业绩(5项)——近5年内必须都做,是参评要素。

第二块:突出工作业绩(7项)——近5年内选3项(大专或年限不足的选5项)。

基本业绩是"地基",突出业绩是"上层建筑"。地基要打全,上层选3项盖。

基本工作业绩5项(必做)

按第十二条第一款:

第1项:加强理想信念教育

这条考的是"宣讲量"。平时多讲课、多宣讲,攒受众人次。

第2项:开展思想道德建设

每年2项活动,5年就是10项。要有牵头组织,不是参与。

第3项:建好用好宣传平台

现在政工干部基本都要管单位的宣传平台。把平台做出影响力,算业绩。

第4项:建设思政工作队伍

组建队伍不难,难在"取得成效"。队伍要有活动、有成果。

第5项:培养思政工作人才

培养出评上职称、获表彰的下属,这条业绩更实。

突出工作业绩7项(选3项)

按第十二条第二款,近5年内除基本业绩外,还须具备以下任意3项

突出业绩1:工作被市级以上推广

开展的思想道德建设工作,至少有1项工作被市级以上党委政府(或省级党委政府组成部门、相当于市厅级的单位)推广。

"推广"指经验被采纳、转发、交流。要有官方的推广文件或会议。

突出业绩2:政工队伍纳入县级以上体系

建设的政工队伍,至少有1支纳入县级以上党委政府(或市级党委政府组成部门、相当于县处级的单位)思政类队伍体系。

你的志愿服务队、宣讲团被官方认可、纳入体系,算这项。

突出业绩3:培育典型人物

培育选树:

典型人物要是你培养的、被官方表彰的。要有证明你是"主要培养人"的材料。

突出业绩4:论文/著作成果

详见论文篇。四档任选:

突出业绩5:承担上级思政任务

本人在上级部门开展的基层宣讲、事迹报告等集中性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,承担主要任务1次

不是参加,是"承担主要任务"。比如上级组织的巡回宣讲团成员。

突出业绩6:个人获表彰

本人成绩突出,获得:

个人荣誉。级别市级以上1项,或县级2项。

突出业绩7:单位/部门获表彰

本人开展的思政工作影响力大,所在单位或部门获得市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1项

这是集体荣誉。你分管的工作让单位获了奖,算你的业绩。

大专或年限不足的要选5项

按第十二条第二款:专科学历或中级职称满4年不足5年的,须具备上述7项中的任意5项(不是3项)。

这就是评价标准里"选项二"门槛更高的体现——学历/年限差一点的,要用更多突出业绩来补。7选5,难度明显增大。

7选3怎么选?实操建议

看你的优势在哪:

擅长写作的:选业绩4(论文)+ 业绩6(个人荣誉)+ 业绩1或3(工作推广/典型培育)

擅长活动的:选业绩1(工作推广)+ 业绩2(队伍纳入体系)+ 业绩7(单位获表彰)

基层干部:选业绩3(典型培育)+ 业绩6(县级荣誉2项)+ 业绩5(上级任务)

新媒体强的:选业绩4(自媒体10万+)+ 业绩3(典型)+ 业绩6(荣誉)

关键是提前规划。这3项不是临申报能凑出来的,要靠平时积累。

业绩时间认定

按文件附录第1条:所有业绩要求均指评聘为中级职称(政工师)后取得的

近5年内——指担任政工师以来的最近5年。评中级之前做的业绩,不算。

业绩材料怎么准备

每项突出业绩都要有证明材料:

材料要扎实。浙江核查严,每项都要经得起查。

业绩不够怎么办?

如果现在离申报还有1-2年,可以主动补:

业绩是"做"出来的,不是"写"出来的。提前规划,平时多干、多留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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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作者:白飞,做政工师评审 8 年,主要做评审条件解读、论文写作指导、期刊匹配发表、申报材料优化这些事。日常会整理一些评审相关的干货,希望对申报的人有帮助。

本文依据:浙宣〔2020〕26号《浙江省高级政工师评价标准(试行)》第十二条